《现代汉语词典》、《新华字典》等遭遇仿冒——辞书市场“李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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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起辞书不能想出就出
    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制定《关于规范图书出版单位辞书出版业务范围的若干规定》,5月1日起施行。对质量不合格或存在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的出版单位,可给予暂停辞书出版业务两年或撤消辞书出版业务的处罚。 

    规定指出,申请增加辞书出版业务的图书出版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原则上需成立专门的辞书编辑室,编辑人员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1名;编辑人员必须通过汉语、英语等相关语言学专业学习,获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参加过新闻出版总署组织的辞书出版业务培训,并通过考核,获得持证上岗资格;在图书质量方面,5年内无被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新闻出版总署处罚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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