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岳麓书院藏秦简(叁)》共计收录了秦王政时代的司法文书类竹、木简252枚,主要内容为为上奏的谳书,由江陵、州陵等各地守丞对有关刑事案例奏谳、审议和裁决的记录。该类竹木简起初被命名为《奏谳状》,后根据内容及原有标题“为狱状”、“为复奏状”、“为乞鞫奏状”定名为《为狱等状四种》。按内容分为四大类十五件案例:第一类内容属于狭义的奏谳文书,共有杀人、诈骗、胁迫、分赃等七件案例;第二类内容分为盗杀人、通奸、强奸未遂等六件案例;第三类内容为伪造书信的案例一件;第四类内容为因临阵脱逃造成官员士卒阵亡的案例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