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事实:在2000年7月至10月期间,该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在此期间多次声明并公告:公司的资产重组无实质性进展,公司大股东无股权转让事实和意向。但是,2000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大股东将转让其所持“ ST深华源”股份事项的提示性公告,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将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13.61%的发起法人股转让给沙河集团。事实上,在此期间,该公司原董事长陈平已以第一大股东董事长的身份与受让方就股权转让进行了实质性接触。该公司于2001年2月15日、2月21日、2月27日连续三次发布2000年度预亏公告,预计公司2000年将继续亏损,随后又于2001年4月10日发布了预计2000年不亏损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