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宛男:对家族企业监管要更严

如果不能未雨绸缪,让那些卷了巨款的大老板们往国外一逃了之,或者像ST万鸿那样,对刘波们来个迟到的谴责,小股东们就只能望洋兴叹了。

    深圳中小企业板块开出来后,有人说是未来的创业板,还有人甚至直呼“中国纳斯达克”。但从目前情况看,似乎更像“家族企业板”--在已经刊登招股书的20多家公司中,家族企业至少占了七八成。

  截至7月1日,共有23家公司已经和即将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除中航精机、东信和平和科华生物之外,全部为民企,其中绝大部分系家族企业。

  不是说家族企业不好,恰恰相反,在亚洲乃至全世界,家族企业都是普遍现象。有资料显示,在美国,家族企业创造了78%的就业机会,雇用了劳动力市场上60%的就业者,创造了全美国GDP总值的一半。有人估计,在中国,300多万户私企中至少有一半是家族企业。甚至就连大公司也不例外,在标准普尔500指数的成分股公司中,有177家属于家族企业,如沃尔玛、福特,还有世界首富比尔·盖茨掌控的微软,以及亚洲首富李嘉诚控股的企业等,都是家族企业。但是,中国上市公司中的家族企业,却有它自身的特点,且主要是由体制缺陷引起的。

  首先,家族控股比例极高,相当部分系绝对控股。在国际上,例如美国和日本的大型公众公司中,股权超过10%就已经可以看作是所有权上的家族控制了。可我们这里,公司上市后家族控股比例至少在30%以上,超过50%的也不在少数。如新和成,董事长胡伯藩兄弟发股前持股93.77%,发股后仍达63.52%; 江苏琼花,董事长于在青间接持股73.67%,发股后仍有47.57%; 传化股份,发股前徐传化父子持股70%,发股后52.5%; 霞客环保,发股前总经理陈建忠持股58.87%,发股后为35.48%; 鑫富生化,发股前董事长过鑫富家族持股70%,发股后为49.93%; 中捷股份,发股前董事长蔡开坚及其妻女持股81.16%,发股后仍达56.6%;等等。家族持股比例之所以奇高,一个重要原因是受募资不超过净资产2倍的限制,不能多发股,造成中小企业板块公司非流通股平均比例高达70%,流通股(公众股)平均比例仅30%。

  第二,如果仅仅是控股比例高,问题还不大。如沃顿家族就拥有沃尔玛全部股份的38%,但沃尔玛照样连续数年名列《福布斯》500强之首,近期在美国《财富》杂志评选的2004年度世界50家最受尊敬公司排行榜中也再次夺冠。又如李嘉诚在长江实业、和记黄埔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也在30%左右。但国际股市家族企业一旦上市,大小股东认购成本一样,且股份全部流通。而我们这里,老股东1元1股,新股东10多元1股,中小企业板块公司中,老股东(主要是老总及其家族)一般仅投入百分之二三十的资本,却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新股东投入百分之七八十的资本(本是大投资人),却因为股权少而被排斥一旁,权利和义务、投入和回报之间完全不成比例。

  第三,目前中小企业板块上市主要就是为了融资,既是因为这些企业上市前资产负债率多在60%~70%之间,企业发展要钱,也是因为企业创始人多少年来省吃俭用,几乎没有分过红,才熬得今天的家底,如今数亿元巨资到手,终于可以拣个大红包了,新和成等企业刚一发股就大分红利,足以说明这个问题。在国际上,一些著名的家族企业其大股东始终是大投资人,如沃顿家族就长期扮演着“耐心资本”的角色,他们每年都要对沃尔玛追加投资,并不在乎企业派多少红利。可我们这里不一样,如果说企业创始人上市前还是投资人身份的话,上市之后追加投资就是公众股东的事了,老股东呢?坐收红利就是。不信我们等着瞧。

  正因为如此,对家族企业的监管,就应该比一般上市公司更有特色,也更有难度。如果不能未雨绸缪,让那些卷了巨款的大老板们往国外一逃了之,或者像ST万鸿那样,对刘波们来个迟到的谴责(该公司不知换了多少茬大股东了),小股东们就只能望洋兴叹了。

  如果说,以高科技和成长性为主的纳斯达克股市,同主板相比市盈率应有一定溢价的话,那么,以家族企业为主的深圳中小企业板块,其风险倒应该“溢价”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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