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太阳》《激情燃烧的岁月》雷同真属巧合?

  涉嫌部分剧情抄袭小说《我是太阳》,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的三摄制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话剧团、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话剧团、西安长安影视制作有限责任公司)被北京九歌泰来文化有限公司推上法庭。昨天,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九歌泰来文化有限公司举证认为,《激情燃烧的岁月》中有一个浪漫主义的情节:石光荣感觉到手枪里只有一颗子弹,但已经没有平时换弹匣的时间,就在这时,他靠着娴熟的技巧,在最后一颗子弹出膛的同时,他的弹匣已经换上,整个过程只有一秒。原告认为,如此与小说《我是太阳》中非常雷同的情节,若非抄袭,肯定很难巧合,还有在《激情燃烧的岁月》中出现“东线战役”这个词,在中国现代战争史上,根本就没有这场战役。这场“战役”只有在《我是太阳》中出现过。而《我是太阳》的作者邓一光作证,这个词完全是他的笔误。
昨天,邓一光先生出庭作证。他主要证实北京九歌泰来文化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事属实。在接受记者独家专访时,他表示,他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因为他已经和北京九歌泰来文化有限公司签订并履行了合同。因为有眼疾,什么电视也看不了,所以《激情燃烧的岁月》里有啥情节,他一概不知。
本该到庭作证的《激情燃烧的岁月》的编剧陈枰昨日未到庭作证。此案将择日审理。
2001年6月27日,北京九歌泰来文化有限公司与长篇小说《我是太阳》的作者邓一光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人民币5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小说的电视剧改编及拍摄权,邓一光还向北京九歌泰来文化有限公司出具了一份改编并摄制电视剧的《授权书》。正当原告积极筹备将小说《我是太阳》改编并拍摄电视剧期间,自2001年秋季开始,三被告制作的电视连续剧《激情燃烧的岁月》陆续开始在全国各地方电视台播映。原告认为,尽管该剧片头标明,该剧改编自石钟山的中篇小说《父亲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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