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带镣行》与刘伯坚家书|《革命者》书摘

  我为救中国而犯忌险,遭损害,不须要找他们来营救我,帮助我,使他们为难,我自己甘心忍受。尤其是须要把我这件小事秘密起来,不要在北方张扬使马二先生(指冯玉祥。笔者注)知道了,做些假仁假义之事对付我,这对于我丝毫没有好处,而只是对我增加无限的侮辱,丧失革命的人格,至要至嘱(知道的人多了就非常不好)。  

  二、熊儿生后一月即寄养福建新泉芷溪黄荫胡家;豹儿今年寄养在往来瑞金、会昌、雩都、赣州这一条河的一支商船上。有一吉安人罗高,廿余岁,裁缝出身,携带豹儿。船老板是瑞金武阳人叫赖宏达,有五十多岁,撑了几十年的船,人很老实,赣州的商人多半认识他。老板娘叫郭贱姑,他的儿子叫赖连章(记不清楚了),媳妇叫梁照娣(招弟),他们一家都很爱豹儿,故我寄交他们抚育。因我无钱只给了几个月的生活费,你们今年以内派人去找着,还不至于饿死。

  我为中国革命,没有一文钱的私产。把三个幼儿的养育都要累着诸兄嫂。我四川的家听说已破产又被抄没过,人口死亡殆尽,我已八年不通信了。为着中国民族就为不了家和个人,诸兄嫂明达当能了解,不致说弟这一生穷苦,是没有用处。

  诸儿受高小教育至十八岁后即入工厂做工,非到有自给的能力不要结婚,到卅岁结婚亦不为迟,以免早生子女自累累人。


  读刘伯坚烈士的家书,想到父母双亡的三个流落在民间的幼孩时,不禁凄然泪下,同时也为一个革命者高尚的品质而感叹。

  【本文选自年度“中国好书”《革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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