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公民对谁不服从?政府与国家!何等大的胆量?何等高的指向?不过,用不着担心,梭罗从来不是一个愤世嫉俗的“刺儿头”,更不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他只是在探讨,在思索,而后根据所想所思深入地缜密地写出来。他指出,政府首先是一个多数人接受统治的政治组织,如果少数人不接受这个政治组织的统治,他必须有足够的理由,才能证明他的不接受是公正的行为。对此,梭罗的思考是:“归根到底,权利一旦为人民所有,多数人接受而且长期一直接受统治,实际原因不是因为他们极有可能站在公正的一边,也不是因为这样做好像对少数人是最为公正的,而是因为他们在力量上占据了最强大的一方。”这样的立论真是石破天惊,一语中的,因为占据多数的一方,很少有人会从少数人或者个体角度和立场考虑问题;也因为多数人认同的秩序,一般说来就更安定,更加和谐,少数人或者个人的申辩、抗争和不服从往往会认为是大逆不道,给已有的秩序添乱。无论是李世民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还是近代马克思的“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打破旧世界,都仅仅是在强调一个多数人的力量,丝毫没有考虑“权利一旦落到人民手中”,即多数人的手中,少数人的权利应该受到何种尊重。所以,梭罗说:“一个多数人全方位统治的政府,不可能建立在公正之上,哪怕人们理解了公正的内涵。”近代史上一百多年的实践,证明梭罗所说是正确的:“政府本身只是人民选择来执行他们的意志的方式,而人民还来不及通过它行使意志,就被轻而易举地滥用了、误用了。”朝代和政府的更迭,几乎都会打了“人民”的名誉,但是到头来却总是“各个政府都要演示如何成功地对人摆布”。历史证明,受到摆布的多数人,便几乎难有道德可言了。分明是一种错误的口号,只因为合唱般地呼喊,就会一时得逞;分明是一个流行起来的错误,因为扯虎皮拉大旗,却要求最廉洁的道德支持。比如,爱国主义随时都会成为政治家的庇护所,而但凡有人提出一点责备,貌似崇高的人便会站出来,要求更崇高的道德支持。于是,“一千个人中,有九百九十九个道德赞助人,只有一个有道德的人”,而世人丝毫不觉这是咄咄怪事。“在秩序和国民政府的名义下,我们大家最后迫不得已地服从并支持我们自己的卑鄙行为。”“道德一经败坏,好像就可以不要道德了。”
改朝换代的基础是因为旧秩序的腐败、堕落、失控与混乱,因而安定的局面是众心所归;和平时代有利于发展,而发展的目的是为了国富民强。致富,永远是人类的一个生活目标。因此,富人“总是主动投靠让他发家致富的制度”,而发财致富的副作用却是“钱财越多,道德越少”。梭罗不是一个仇富的人。他尊重社会财富,赞扬商业活力,讴歌科技力量。但是,一个人富了怎么活?他主张“一个人发财了,为他的文化可以做的最好的事情,是想方设法实现那些他贫穷时怀有的志向。”而实际情况却是“共谋无须良心,这话是很有道理的;但是,有良心之人的共谋,是一种与良心的共谋。法律永远不能让人产生丝毫良心;而且,借助人们对法律尊重的手段,即使那些用意很好的人,也只能每天成为不公正的代理人。”
梭罗对各级政府执政水准的要求很高,对多数人的正义感和自觉性要求也很高。他认为:“我们应该首先是人,然后才是臣民。”政府凭借国家机器,把他关进牢房,但是“我天生不畏暴力,我按照我自己的方式呼吸。”“我无声地向国家宣战,按照我的方式……尽量利用它,沾它的光。”因为“除非国家开始承认个人是一种更高级的、独立的力量,就不会有真正自由和开明的国家,国家应该从个人的力量获得它自己的力量和权威,并且相应地对待他。”因此他结论说:“为政少的政府才是好政府。”无疑,这里的“为政少”是指横加干涉的“政”,而不是指顺势引导的“政”。
正是这些看似文弱的主张和行为,深深影响了不抵抗主义的甘地、不主张暴力的托尔斯泰。
“从绝对君主到有限的君主,从有限的君主到民主,这种进步是一种向尊重个人迈进的进步。”梭罗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