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的手稿权益谁来维护

    12月2日,作家迟子建在微博上称,自己创作于1995年的一份5页手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孔夫子旧书网上被拍卖,最终以1200元成交。她在微博上透露该稿件是应《中国文学》杂志而写就,并发问如果杂志社都这么干,那大部分以手写稿为主的作家,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实际上,如果登上孔夫子旧书网,会发现有不少作家的手稿被拍卖,包括莫言、余秋雨、薛忆沩等等。虽然流出渠道各有不同,但杂志社、出版社似乎是一个主要途径。据作家陈村介绍,很多杂志社、出版社并不退稿,“作品堆在那里,过了一段时间没有用了可能就会卖到废品店去,有的旧书店的老板就会和收废品的人说,看到有手稿之类的东西就和他们联系。”

    在电子化时代,创作手稿似乎已经成为上一个时代的产物。但曾经的手稿究竟该如何保存、处理,大家的看法不尽相同。

    上海译文出版社副社长赵武平觉得最好的方法就是投稿人、被约稿人和杂志社“约法三章”,“自己提出退还手稿要求。不然出版社、杂志社一旦发生变动或搬家,难免会出现这种情况,哪个出版人会帮你把手稿保存几十年呢?”但《收获》杂志编辑部主任叶开、作家陈村则认为,拍卖作家手稿也许反而是保留作者手迹不错的一种办法,至少比打成纸浆要好,但未经授权的拍卖侵犯作者权益的确是一个问题。

    对此,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说,作者向报纸杂志投稿会遇到对方声明来稿不退的情况,但这种声明并不严谨。杂志社有权处理自己的稿签,但没有权利处理作者手稿,因为作家享有手稿的著作权,因此也享有著作权的全部权利,如果将手稿放在网上拍卖其实是侵犯了作家的发表权,而杂志社对于手稿所拥有的权利仅为展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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