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里面写了许多人,除极少数人外,大家谁都没有什么好日子可过。冯可参、黄六鸿在这个满目疮痍的小破县城做知县,蒲松龄一生多半潦倒,愿不得遂(所谓文章憎命达,也许要感谢多舛的命运给我们留下了一部伟大的《聊斋志异》),路人甲在地震中被压死,路人乙饿死街头,举人杜之栋被盗贼杀死在家中……但是,最苦的还得数女人。男人再苦,起码有高于女人的社会地位,他们可以有理想抱负前途……而女人,完全只是男人的附属品,像一件东西似的被抛来抛去,贞洁、勇敢、刚毅、无条件遵守三从四德男尊女卑的女人才算是好女人,县志和官绅笔记中盛赞的贞妇烈女形象无疑对所有妇女来说都是巨大的压力,被主流人物奉为圭臬的扭曲的价值观让女人自己也不敢承认自己还是一个人,她们几乎甘愿做男人的附属,甘愿用流行的标准来勒紧自己。有一些表面上保护妇女的律法条文(其实初衷也是鼓励妇女守节),却被利用来进一步把女性逼上绝路。如《大清律》规定:“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为前夫之家为主。”此条本意是鼓励寡妇忠于死去的丈夫,但它的副作用是:死去的男子的亲戚们非但不鼓励守节,反而迫使寡妇再嫁,以摆脱供养孤儿寡母的义务,还可从中得到利益;又如“妇人夫丧无子守志者,合承夫分,须凭族长择昭穆相当之人继嗣”。本意是为了财产不会流失外姓,副作用是有人为了夺家产而找借口杀死寡妇之子以使其无子。 终于写到王氏。本书正文一百一十四页,而从王氏出场到王氏之死只用了十三页的笔墨。但有了前文的铺垫,“王氏之死”才显得水到渠成,否则不免有突兀之感:王氏自出场到第三个自然段就莫名其妙地和一个名姓不详的男人私奔了,而没过几段就被抛弃,过不多久便死了。故事很小,却是整本书的升华,如作者所说:“王氏故事的色彩和纹线在我手里愈见分明了。”王氏就像一个斑斓的气泡,在整本书中缓缓浮起,最后绚烂地破了! 王氏之死:这便是古代女性之死。王氏一直处于一个边缘地带,一种无助的状态,她的生活只能以男人为中心。在与情人私奔后,或许她曾梦想过可以跟随他一辈子,但悲剧不久就发生了,男人玩弄之后便抛弃了她。而悲剧中的悲剧是:王氏最终还是选择了回到那个所谓的“家”——这个悲剧的起点,因为起码那里有个男人。 任某杀妻:我认为任某杀王氏有两个大的原因:一是王氏的归来带给任某莫大的耻辱,让任某无法在村民面前抬头,她把他推向了一个尴尬的境地;而直接的原因是高某抽了任某一记耳光,于是任某完全把王氏当做一件东西来回击这么点小屈辱。 黄六鸿断案:不能否认黄六鸿是一个精明的县令,他明察秋毫,果敢能干。但是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当时法律的软弱,像是人情的衍伸,黄六鸿在许多地方都是道义上的惩罚而非依法断案,法律规章,种族传承,社会关系都被考虑在内,结果遂被完全歪曲了。 更可笑的,王氏受到了不错的安葬,竟是因为人们怕她变成厉鬼侵扰民众!这里讲了一个妇人田氏的故事,田氏就是借助鬼神的威胁才得以在这个社会夹缝中生存的。君不见各种故事中的女性往往也只有巫婆才能受到当地人民的尊敬和忌惮,神鬼竟然成了古代妇女保护自己的最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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