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将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实行举报奖励制度。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部门根据举报查实的盗版盗印结案後,将给予举报有功者一次性奖励,即按查获的盗版制品总定价的3%~8%奖励。 据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自觉抵制盗版行为,不购买盗版制品。对发现的盗版、盗印行为,可以书面或电话向省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部门举报,受理举报单位负责为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保密。举报的内容是:印制(制作)、销售盗版图书、光盘的窝点、仓库、生产工厂或贩运车辆。 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部门将在结案后及时与举报人联系,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领奖期为30天,自举报人接到通知之日算起;逾期不领奖,视为自动放弃,其奖金捐作“安徽省反盗版专项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