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控告台湾两公司侵权

3月 24日,欧洲最大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商飞利浦控告台湾生产可录式CD-ROM的巨擘科技、国硕两家公司的侵权案,法官判决飞利浦胜诉。美国法官判定, 巨擘和国硕侵害飞利浦在生产空白可录式盘片上侵害专利权。两家公司的销售将受监控,并已提出上诉。之前美国的国际贸易委员曾驳回飞利浦的类似控诉,因发现飞利浦误用其力量索取专利权利金。这两家台湾公司的律师表示,有些专利在生产CD-R时是必要的。飞利浦却强迫获授权者接受非必要的专利。他指飞利浦索价每片盘片0.06美元权利金,而每片售价仅0.1美元。巨擘和国硕共占有全球可录式CD-ROM的10%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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