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推出的 “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 业务,通过建行海外分行的即期支付保证了国外出口商即期收到货款,进出口双方可以即期的价格签订进口合同,而进口商为此承担的融资成本却降低了,且企业融资的规模并不受国内外汇资金供求矛盾的制约。
小林是一家外贸公司的财务主管,最近公司生意相当红火,近期又计划大量进口某热销货物。可是小林却心急了起来,公司出口业务的款项还未及时收到,进口生意却已进入合同谈判阶段了,企业资金相当紧张,短期内如何才能融到低成本的大额外汇资金呢?
让我们来分析下小林担忧的原因。通常,在进口商开立进口信用证贸易结算方式下,企业通过商业融资的成本过高,如选择通过银行人民币贷款后购汇还款,企业要承担最低5.04%的人民币贷款利率和一定的汇率风险,向银行提出外汇贷款似乎是最合适的选择。但目前由于国内外汇资金市场供给有限,外汇资金需求大幅增长,融资成本不断上升,且企业获得融资的难度也有所加大。据悉,各商业银行已普遍收紧了外汇贷款规模,截至2004年6月上海市场外汇现汇贷款同比新增仅2%,为近几年来的新增最低。
那么,有更佳的选择吗?即在进口信用证贸易结算方式下,有没有一种低成本的融资方式是不受境内外汇资金供求矛盾制约的,同时又不影响商务条件的呢?目前,建行上海市分行新近推出的创新外汇业务“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或许可以为小林提供一种进口信用证项下的低成本融资方案。
“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业务相当于建行通过其海外代付行为进口商提供了一笔信用证短期货款融资。其创新性在于改变了传统的远期信用证支付流程,通过建行海外分行的即期支付保证了国外出口商即期收到货款,进出口双方可以即期的价格签订进口合同,而进口商为此承担的融资成本却降低了,且企业融资的规模并不受国内外汇资金供求矛盾的制约。
不妨让我们来仔细比较一下,体会这一新的融资方式的优势。
假设该公司与出口商签订贸易合同之前商定的价格条款大致为:约定该公司货到后即期付款,支付的进口货物总价为50万美元; 若约定30天付款,总价上浮5%,即52.5万美元; 若约定90天付款,总价上浮10%,即55万美元。
要解决企业短期资金紧张的情况,在进口信用证融资方式下,小林能采取的方法大致有三种:
1、商业融资 即该公司开立远期信用证给国外出口商。如双方在贸易合同中列明以90天的远期信用证结算方式,该公司就有90天的付款延缓期,短期还款压力有所缓解,但按合同必须为此多承担10%的价格上浮,即融资成本增加5万美元。
2、银行融资 进出口双方按即期信用证的价格签订合同,该公司按50万美元的总价即期支付出口商,但这50万美元的缺口,该公司必须通过即期信用证在开证银行申请在信用证到期日提供人民币贷款,并购汇支付出口商。该公司承担5.04%的人民币贷款利率,融资成本低于商业融资。
3、建行“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 进出口双方以即期价格签订进口合同,并约定以进口方远期信用证作为贸易结算方式。由开证行建行上海分行安排建行海外代付行即期支付出口商信用证货款。该公司支付的货物总价仍为50万美元,但为此所承担的融资成本却低于5.04%的人民币贷款利率,且建行承诺免收由其安排的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业务的远期信用证承兑费用。
比较之后,结论是显而易见的,对于一家以成本控制为前提,追求资金高效率运作的企业,“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业务是目前较为理想的进口企业低成本融资方案。
据悉,由于该业务办理流程与一般信用证开证无异,此创新外汇业务已受到了沪上部分企业的欢迎,短短几个月内已有15家企业先后办理了此项业务共计60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