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林资敏的书,感觉豁然开朗,许多看似很难捉摸的东西变得明朗多了。林总的“抓住怪怪粉丝”真是帮了marketer 大忙了,让行销人能够更有效准确地了解,培养并创造出许多市场,使客户更忠实,市场份额更大,也为企业带来更大的效益,形成一个企业和客户共同学习共同创造价值共同维护品牌忠诚的良性循环的市场环境。
用星座调研人的生活形态真是很有新意,既有趣又有效,让我们更能从中找出分析出消费者使用概念并发现商机。或许用我们中国的属相来研究也能发现什么有趣的东东,要是遇上一个大客户,给他量身定做,做one-to-one marketing ,连他的生辰八字也一并研究一定更好玩啦。我现在最想看看林总写的另外几本书,关于生活形态,一定会受益非浅。以前学Marketing 时,对“Consumer and business buyer behavior” 感觉没劲,不象学product,promotion 等哪些strategies那么有趣,现在发现这里简直是个宝藏等你进去,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象里面有许多武林秘籍一样,用它们来make your strategy and tactic,一定会是个武林高手,指哪打哪,既准又有效又能够节约成本obtain competitive advantage。林总这本书真的要好好学习,记牢,然后结合现有的环境,状况运用,就可以通过抓住怪怪粉丝,抓住many many money 喽。
视觉偶像的创意真是marketer的一大喜讯。通过研究人的生活形态,设发明出他们理想中的视觉偶像,就能第一时间抓住fans的心,让他们有一种似曾相识的亲切感,“莫名我就喜欢你”让他们开始“跟着感觉走”似乎被施了魔法,一种近乎着迷的程度。这就是视觉偶像的魔力——magic, 可以超越语言,文化等方面的阻碍,形成共识,相知。当然,消费者也是受益的哦。视觉行销可以最早从感官上给消费者以满足感,一种快乐亲切,甚至可以释放自己的感觉。每个人都有梦,有幻想,可是现实常常不能满足自己的梦想,如果让梦想中的和现实离得更近,那就有一种梦想已经实现的感觉,使用这个产品,消费者不仅从物质上也从精神上得到满足,解决了客户的问题,站在客户的角度去思考,当然会产生共鸣了。企业也获得回报,大家双赢啦。还有,这个视觉偶像可以让双方更加“恩爱”,既是爱人又是亲人啦,从此“白头偕老”,因为大家更理解更知音了。这样客户就会重复地购买,还会帮你宣传good word of mouth is very valuable,还会“爱屋及乌”。所以一定要帮消费者找爱他的人,找谁最懂他更知道他心所想所急,更能帮他提高生活质量,更快乐。您的书里也告诉我们,“透过媒体--找到共鸣...找出对的使用概念……”读了林总的书不仅教了我们方法,还教会我们怎样去思考,去解决问题,“找源头”。Moreover 这个偶像可是辛辛苦苦创造出来的,要倍加呵护,公司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要维护它,看看各方面的服务是不是让客户有意外的惊喜,那他就会对偶像更加着迷,也会成为我们更忠实更有价值的客户,从此“天长地久,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是不是在relation marketing方面也请琼谣来帮忙煽情,这样视觉偶像就不止是一见钟情了:)
视觉行销可谓是又得人心又得利,从吸引fans的眼球开始一步步深入他们的心,通过他们影响later adopters,形成一个潮流,我想这种模式将是今后一个主要的行销趋势。从漫画卡通开始的视觉偶像,扩展到周边商品。书中的经典案例可以给marketer增加许多经验值,当然您也告诉我们如何去结合视觉偶像与产品Page250。林总书中有许多hignlight的方,我最喜欢,因为那是浓缩精华,我要把它们熟记。这几年中国也有产品使用这种策略,象“蓝猫”--目标儿童市场,通过它的卡通片,发展它的周边商品,包括儿童护肤洗浴用品、服装、文化用品、玩具、食品,有很大的开发潜力,当然要象林总讲的要配合媒体,多元化的渠道……,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功。另外我想,如果企业利用人们已经熟悉并喜欢的偶像来设计产品会怎样?像拥有很多fans的(从老中青到小孩)的还珠格格,用她或剧中的人物来包装产品或品牌,用哪一种来尝试呢?真是个很有挑战性也很有趣的实验。请琼瑶或金庸来帮忙创造视觉偶像一定很有戏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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