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个人,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世博会的标识、主题、口号等,甚至用于经营活动,都将构成对世博会知识产权的侵权。在昨天举行的“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世博会办公室表达了上述观点。
尽管现在离2010年世博会还有7年时间,但一些企业和个人,在未获得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世博标识、主题、口号进行商业炒作。据介绍,自去年中国申博成功以来,个别企业、单位和个人,擅自打着世博会的旗号进行各种商业活动,侵犯了上海世博会的知识产权。“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被某大型商厦用来促销服饰;某房产商干脆用“世博会”的谐音,给楼盘起名,且所有活动,均借用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一家交通卡公司,为祝贺申博成功,发行了相关的纪念卡。世博会办公室主任汪均益表示,申博成功是中央和市委、市府领导下,经过艰苦努力的成果,“世博会”这块牌子凝聚了国家投入的大量的物力、财力和无数人的心血,是国家的财富。如果被个别机构和企业利用,对其他企业、对全社会,都是不公平的。
申办与组织2010年上海世博会,是举世瞩目的盛举。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组织机构和上海世博办,是经过国务院和上海市政府批准成立的申博办博的筹备者和组织者,也是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徽标等特殊标志及其他知识产权的唯一合法权利人。
目前,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已经进入了筹备阶段。根据国际展览局的有关规定及历届世博会筹办经验,政府投入世博会的资金,在申办成功后,将转换为具有巨大商业价值的无形资产。随着世博会筹备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这些无形资产的使用,将会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整体价值也将不断提高。
我国是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是与保护知识产权有关的主要国际公约缔约国。保护知识产权,是贯彻实施中国法律和履行中国承担相应国际义务的需要。对于世博会知识产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国务院《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均有相应的规定。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申办陈述和《申办报告》中,也已明确将对世博会知识产权进行严格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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