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之死|《南渡君臣:宋高宗及其时代》书摘




  近年来,由于高度发达的社会经济文化,南宋史引起了人们强烈的兴趣。而建炎、绍兴之际南渡君臣的所作所为,不仅左右着南宋初期的政局走向,而且影响着整个南宋的政权格局与历史命运,很值得深入研究。本书为著名宋史研究专家虞云国先生多面向探析宋高宗时代的一部力作。内容涉及靖康之变北宋王朝刹那覆灭到建炎南渡高宗政权初步立足的历史过程、宋高宗于岳飞在宋金和战上特殊的君臣关系等,兼具学术性与普及性,不仅代表了作者对于南宋初四十年历史的认识,更有助于一般读者深入认识“中国转向内在”这一主题。

岳飞之死
  在南渡诸大将中,岳飞是出身最低、功勋最著、抗金最力的。朱熹以为“中兴将帅以岳飞为第一”,但说他“恃才而不自晦”。确实,岳飞个性刚正耿直,不但不善于保护自己,还在两件大事上冒犯今上,加深了高宗的忌恨,引来了杀身之祸。

  其一即绍兴七年(1137)四月,因高宗在让他节制淮西军北伐问题上出尔反尔,岳飞一怒之下上了庐山。高宗视其为“要君”,鉴于金人威胁还在,不得不好言抚慰促其下山,但同时引太祖“犯吾法者,惟有剑耳”以示警告,在表达不满时,已暗藏杀机。

  其二即同年八月,岳飞出于忠心,建议高宗立储。这年,高宗才三十岁,他唯一的三岁儿子赵旉早在八年前就惊悸而死,而他在扬州溃退时因惊吓引起性功能障碍,再也无法生育,成为他的难言之痛。岳飞立储建议有两大忌讳,一是触犯了正值而立之年的高宗性无能的忌讳,二是触犯了祖宗家法中武将不得干预朝政的忌讳。而绍兴十年金朝毁约,岳飞出师北征前竟再次亲笔奏请及时立储,以防金朝政治讹诈。宋高宗尽管耿耿于怀,却深知此时必须倚赖岳飞,便下手诏“嘉叹”他“忱诚忠谠”。岳飞也真不懂政治,建请立储之事,宰辅大臣尚应避嫌慎言,一介武将岂可再三喋喋?

  高宗的厌恶、忌恨和反感是可以想见的,岳飞实在是太欠思量。再加上岳飞在抗金大计上毫不妥协,宗弼以杀岳飞作为议和的交换条件,高宗、秦桧以屈膝议和作为巩固自己皇位与相权的根本之计,于是,岳飞便非死不可。

  绍兴十一年七月,秦桧唆使他的死党万俟卨以谏官身份弹劾岳飞,颠倒是非的罪名有三,一是“日谋引去,以就安闲”,二是淮西之战,不及时发兵,三是淮东视师,沮丧士气。第一个罪名暗指岳飞辞职上庐山一事,第二个罪名是指没能及时驰解淮西之围一事,第三个罪名完全把张俊撤除防务的事情栽到岳飞的头上。次月,岳飞意识到处境的险恶,上表辞位,恳求高宗“保全于始终”。他被罢去枢密副使,改任宫观闲职。这时的岳飞既不掌兵,又没权位,既对君权构不成威胁,而对朝廷求和也不可能再发声音。但高宗显然不想就此收手进而保全他,罢政制词里说岳飞有“深衅”,“有骇予闻,良乖众望”,留下了杀机。韩世忠看清了大势,主动辞去枢密使之职,杜门谢客,口不言兵,以求自保。

  张俊受秦桧指使,利用在镇江开枢密行府的机会,胁迫岳飞的部将都统制王贵就范,又买通了副统制王俊,由王俊向王贵告发岳飞的爱将副都统制张宪,诬陷张宪在岳飞罢兵后准备裹挟原岳家军离去,以威逼朝廷还兵给岳飞。王贵把王俊的状词发往镇江枢府,张宪虽受到张俊的严刑逼供,仍不肯屈招。张俊却上报朝廷,诬指张宪串通岳飞谋反。

  高宗下旨特设诏狱审理岳飞一案。宋代群臣犯法,多由大理寺、开封府或临安府处理,重大的才下御史台狱,很少使用诏狱的方式,诏狱是用以查办谋反大狱,须由皇帝亲自决定的,临时委派官员奉诏推勘。

  十月,岳飞与其子岳云被投入大理寺狱,御史中丞何铸与大理卿周三畏奉诏审讯,岳飞在受审时,拉开上衣,露出早年刺在背上的“尽忠报国”四字,表明自己的清白和忠诚。

  何铸经反复讯问,未获一丝反状,便向秦桧力辩岳飞无辜。秦桧词穷,抬出后台说:“此上意也。”何铸虽然前不久也弹劾过岳飞,但良心未泯,不无义愤地说:“我岂区区为一岳飞,强敌未灭,无故杀一大将,失士卒之心,非社稷之长计!”

  秦桧在高宗同意下,改命万俟卨为御史中丞,酷刑逼供,锻铸冤狱。岳飞在狱案上愤然写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个大字,向高宗和秦桧喊出最后的抗议。



  听到岳飞将处以谋反罪,许多朝廷官员都上书营救,连明哲保身的韩世忠也挺身而出,当面诘问秦桧,所谓谋反证据究竟何在,秦桧支吾道:“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愤愤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但秦桧的妻子王氏却火上加油地提醒道:“擒虎易,放虎难。”宋高宗也决心违背“不杀大臣”的祖宗家法,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他亲自下旨,岳飞以毒酒赐死,张宪、岳云依军法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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