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数字化将激发娱乐业发展新机遇。《2001—2002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蓝皮书》总报告中将文化产业做了如下定义:“现代文化产业实际上是一个巨大的‘产业群’,它们奠立于大规模复制技术之上,履行最广泛传播的功能,经商业动机的刺激和经济链条的中介,迅速向传统文化艺术的原创和保存两个基本环节渗透:将原创变成资源开发,将保存变成展示,并将整个过程奠定在现代知识产权之上。”《蓝皮书》还预测,随着信息产业的迅速发展,巨量的文化遗产数字化并上载为网络资源,现代娱乐业将分化为“离线娱乐业”和“在线娱乐业”,“信息娱乐业”将成为重要的娱乐业态。所有这一切都告诉我们,文化遗产数字化将与娱乐业的未来发展密切相关。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上述机遇对于不同的国家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具体说,发展中国家由于技术和资金的双重短缺,面临严重的挑战。
挑战一:文化遗产数字化使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具有巨大的经济意义。经过这次开发,许多以往不被认为具有经济意义的文化形态,将由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所负载,进入经济学家和投资人的视野;以往被认为处于经济生活“边缘”的文化事业机构,特别是一向依赖于公共资助的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将可能被接入经济开发的中心地带。问题在于,发展中国家可能由于资金短缺,不得不靠出让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遗产开发权以获得发达国家的资金。发展中国家在经历了廉价出口物质资源,高价进口制造成品的不平等国际经济关系历史后,又可能经历廉价出口文化资源、高价进口文化产品的新的不平等国际经济关系。
挑战二:文化遗产数字化所依赖的技术是更为根本性的问题。遗产数字化所使用的技术系统将涉及对遗产基本含义的修正和解释,如果依赖于非遗产来源国的技术,将有可能曲解、甚至遗失文化遗产的意义。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是,发达国家在对一些发展中国家文化遗产解释以便服务于商业开发的时候,往往降低其文化多样性的价值,变成一种取悦于游客的异域风光和奇闻逸事。
文化遗产数字化具有巨大的经济意义,但决不限于经济领域。如同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科学家能够描绘人类的“生物基因图谱”一样,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也使现代文化和人类学家能够描绘一个民族的“文化基因图谱”。当文化基因成为国际资本的掠夺对象的时候,发展中国家失去的将不仅是经济发展的机会,而是文化传承的条件。在新的全球化浪潮面前,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经济安全”问题,已经转化为“文化安全”问题。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只有拥有我们伟大文化的技术形态和经济价值,才能真正拥有我们的文化传统,否则,我们的下一代就只会习惯于喝可口可乐,崇拜好莱坞文化,或者充其量成为购买美国版权的中国文化产品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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