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的,还是真情实感的爱孩子?

    童工盛行的19世纪,美国法院裁定的赔偿数额常常是儿童务工价值减去抚养成本的现金。但随着儿童丧失工具性价值,他们的意外死亡就带来了法律困境:如果价格已经消失,价值如何确定?1898年,一起孩童被电车撞死的民事赔偿案件判决引起了美国法律界关注和公众的强烈义愤,因为法官按照旧有标准,认为孩子的生命价值不超过1美元。与之类似的案例还有,密苏里州的一位12岁孩子遭遇事故,其父母仅仅得到1美分的肇事方赔偿。

    法学家、经济学家纷纷提出其建议。“抚养一个孩子不像是运营一个企业,能够通过资产负债表来预测它的利润和损失……我们只能一对一地针对不同的情况,不能完全以未来净收益的现值来衡量。”“情感本身就可以用来衡量一个婴儿的价值。”更何况,随着通货膨胀、现代生活的丰富,抚养孩子的成本本身已经较之前连番激增,在事故中失去孩子的父母没有理由得到比之前更少的补偿。

    美国的法院逐步引入了权力补偿(肇事方需弥补父母丧失未成年子女给其带来的精神创伤和痛苦),有法官在判决中指出,“(失去子女对父母)所带来的损失如此重大,造成心灵上的重创,远远超过金钱上的损失。”

    再次提醒注意,这也是后来儿童从经济上的“无用”转向“有用”的一个关键性节点。有人认为,当法庭开始量化并用货币衡量人类生命的感情价值时,着重对金钱和人类价值的明确区分也就被打破了,“这种赔偿将会导致腐败、堕落,并让我们最终失去那些非物质价值,我们曾声称它们是最珍贵的财富。”许多社会主义国家也将非经济损失的赔偿看成是资本主义式的剥削,前苏联就认为,“只有资产阶级认为精神的痛苦可以用钱治愈,就像商品一样,可以用货币来交换。”

    但是,单纯坚守“无用”、表面上将第二次的“有用”嗤之以鼻,反而造成社会体制对儿童情感性价值的伤害。显而易见,“三鹿毒奶”、“震灾劣质校舍”等事件中,部分政府官员、企业乃至媒体已经不可避免的要对夭折的学童、孩子背负责任,我们的制度却仅仅让肇事者简单的赔偿一点,丝毫不提情感性价值的衡量,这也是该类事件继续引起民众愤怒的重要原因。

    3.情感最终变成了可交换、可购买甚至可偷窃的商品。

    《给无价的孩子定价》第六章一开篇便提出一句讽刺意义极强的话,“在19世纪,一个孩子的劳动能力决定了他的交换价值;而20世纪,一个孩子的价格则取决于微笑、酒窝和卷发。”社会体制将领养儿工具性价值的剥离,不能生育的父母不再以劳动力价值为取向“购买”领养的孩子,但同样也要用高额现金来赎得婴儿的微笑和亲热。合法领养之外,则仍大量存有非法买卖儿童的黑市。

    于是,人们便惊奇的发现,在20世纪领养的情感化荒谬地引起了儿童生命的更为巨大的商业化和货币化,生父生母和养父养母毫不害臊的讨价还价。维维安娜?泽利泽对此指出,“一种非常明显的深刻对立被创造了出来,一边是宣称儿童是无价的情感资产的文化体系,另一边是待他们如'现金商品'的社会安排。”

第一页

      相关新闻: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