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数段文字,叙述哈克和吉木的深厚友情,和他当时的激烈思想斗争。一直到他说了声:“那么,好吧,下地狱就下地狱吧,”然后把信一撕,故事的情节就发展到最高潮。而“哈克撕信”这一戏剧性的事件,不但表示哈克的良知良能战胜了社会上恶势力给他的种种偏见,而且充分说明哈克舍己为人的精神,已经升华到超凡人圣的高度,大有佛经上所说的“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之概。 “哈克撕信”还表示他与整个“文明”社会的既成秩序的决裂,这正符合哈克性格的发展。此外,作者着重描写这黑白两个人物之间的令人感动的友谊,旨在说明在反对蓄奴制的斗争中,白人与黑人应该结成同盟。 《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之所以成为一部杰作,是因为作者马克·吐温把美国西部边疆文学传统体现出来,而且超越了这类幽默文学的狭隘限制,对它进一步加以发扬光大。有许多读者读完这本小说以后,对作者所使用的各种方言的前后连贯,深浅一致,完美无缺,恰到好处,感到非常钦佩——在本书里,我们很难找出一句不合乎哈克或吉木的身分的话。在作者写作这本书的时期,不论是在美国或是在英国,像《哈克贝里·芬历险记》这样的文体,还是一种新的尝试,也可以说是英语小说中新的发现。在别的作家的书里,只是由特殊的人物部分地使用方言土语: 比如在华尔脱·司各特的小说里,就有个别的人物说“苏格兰低地区”方言;狄更斯的人物有的也说 “伦敦土话”。但是在当时绝没有人像马克·吐温这样自始至终让哈克这个人物,用纯粹的美国方言土语,述说他整个的经历,从而写成了一本大书! 伯纳·萧推崇马克·吐温是英语的语言大师,信非虚誉。
译 者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于洛杉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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