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设定数字电视转换大限

    2月6日,记者从国家广电总局获悉,在今年6月底前,参与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的省市必须按要求完成转换工作,逾期未能达标的试点省市将被取消试点资格,并不能继续享受优惠和相关贷款支持的资格。国家广电总局于2006年1月26日向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下发的通知中作出了上述硬性规定,其中中明确要求,到6月30日,还没有启动有线电视数字转换的各地有线电视网将被取消试点资格,相关省市和单位不能再享受目前为试点单位提供的政策优惠和项目资金支持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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